河南針對教學設備儀器開展適用性評估工作的相關介紹
點擊: 次 時間:2016-11-23 10:27
一、概述
學校教學設備儀器的質量安全問題,是全社會關注的話題。日前,河南省教育廳下發通知,要求全省中小學裝備新產品必須先經危害性測試,未經過教學適用性評估的教學儀器設備不得進入學校,從源頭杜絕“有毒”教學設備儀器流入校園。
二、詳細報道
據了解,根據規定河南全省各中小學在采購教學儀器設備時,除了要嚴格執行國家招標投標法,確保采購達標合規、滿足質量要求外,在配置教學儀器設備時,必須嚴格執行相關國家標準、行業標準。同時建立教育裝備教育教學適用性評估機制,定期公布評估結果,接受社會監督,未經過教學適用性評估的教學儀器設備不得進入學校。
為了進一步加強對教育設備的追蹤監督和責任倒查,河南省還建立教育設備投標人樣品納入評標要素、中標樣品封存等制度,涵蓋教育裝備采購、入校、使用的全過程,對教育裝備的安全與質量進行追蹤監督,定期抽查,一旦發現安全和質量問題,將對采購、管理、使用等各環節進行責任倒查追究。
(內容參考新華網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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